医嘱执行的基本要求
医嘱由医师下达,护士执行医嘱应遵循及时、准确、认真、完整的原则,严格执行查对制度,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。
2.医嘱必须经过执业医师签名后才有效。
3.对有疑问的医嘱,护士须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。
4.凡需要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做好交接,交接清楚。
5.护士执行临时医嘱后,必须注明执行的准确时间并签全名。
6.执行医嘱后,护士应注意患者的一般情况,如有无不适、不良反应、疗效等,必要时及时与医生汇报。
7.一般情况下,护士不得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。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,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。抢救结束后,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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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12-09 14:37:00[当前版本] | 区泳安 | CREAT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