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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敏反应管理权责.docx
作者: 区泳安 于 2022年12月09日 发布在分类 / 卓智诊所知识 / 内部医学知识 / 内部流程 下,并于 2022年12月09日 编辑

药物过敏反应管理权责

医生:处方开具前询问患者药物过敏史,患者曾发生过敏和存在交叉过敏的药物不得开具;对需要过敏试验的药物开具过敏试验医嘱。

护士:给药前询问患者药物过敏史,负责医嘱的复核,正确配置皮试液,实施药物过敏试验及过敏试验结果录入。

药师:审核处方,对于未行过敏判定或判定结果为“过敏试验阳性”的处方,不得发药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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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12-09 14:29:49[当前版本] 区泳安 CREA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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