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:①所有假期应事先获得直接上级主管批准。②所有假别均原则上应事先填写请假单,按请假核准权限批准后,统一人事管理部备存。特殊情况可口头向主管领导请假,事后补填请假单。事先未得到批准的,按旷工处理。连续旷工三天,视为员工严重违纪,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。③所有员工必须在休假完毕后到人事管理部办理销假手续。④未办理请假手续或假期结束后未办理续假手续,视为擅自离开工作岗位,作旷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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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7-08 14:24:43[当前版本] | 区泳安 | CREAT |